6月16日消息,省民政厅、省财政厅联合发布《关于对全省养老服务业实施纾困政策的通知》,我省将采取一系列措施,推动养老服务业恢复正常运行,促进养老消费。
我省将对2022年因疫情防控实行封闭管理且承租国有房屋的养老服务机构,2022年一次性减免6个月租金;对合同期内实行公建民营且收取费用的养老服务机构,2022年一次性减免50%上缴费用;对符合条件应享受运营补贴和床位补贴的养老服务机构(含社区养老服务机构),2022年度市、县财政部门可提前预拨运营补贴和床位补贴。
《通知》要求,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,各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,有序恢复养老服务机构正常运营,允许接收辖区内老人入住。各市、县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慈善公益组织作用,做好疫情期间一线工作人员的关爱和帮扶,及时了解员工及家庭情况,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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