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4-07-09 发布人:本站编辑 文章来源:山西日报
“大爷,您这上周拍的片子,诊断报告也是我们医院出的,病情也没有新的变化,今天就不用再拍片子了……”7月5日,平鲁区人民医院内科主任对就诊的患者耐心解释。原来这是为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,朔州市平鲁区推行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。
在一家医院看病,刚做完检查没几天,到另一家医院就诊时,因结果不能互认,又得“从头再来”,常常让患者感到无奈。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,解决群众看病重复检查检验问题,平鲁区从今年6月份开始,推行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,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。据介绍,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技术标准、质控标准的前提下,让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实现互认。现在该区人民医院、中医院检验科的医技人员对患者的血液、体液等样本进行分析检测后得出的检验报告上,都会标注“晋HR”互认标识。
该区中医院医务科主任、主治医师张文杰告诉记者,该院目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有49项,在可互认的检验项目前标注“晋HR”,作为互认项目标识,并在报告单下部注明“晋HR”,为可在全省范围二级医疗机构内互认的检验项目。
据悉,对患者提供的已有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、满足诊疗需要、根据临床实际判断确无必要再次检验的,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重复进行检验,这样大大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负担。“我前几天咳嗽得厉害,在朔州市就诊时拍了X光片,吃了一周药不见效。再回平鲁区人民医院求诊时,医生还认可这个检查结果,没让再做检查,直接就安排输液了。这样为我节省了200多元,感觉非常贴心。”患者刘晔如是说。(任永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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