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疫情防控办函〔2021〕56号
各市疫情防控办,省疾控中心:
近期,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,我国多地接连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,甚至在同一省份或城市出现多个源头导致的多条传播链。我省个别市出现了输入病例及输入继发病例,外省推送我省密切接触者数量、本省需要流调的人数以及需要管控的密切接触者数量显著增多。为进一步规范流行病学调查溯源,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管控,迅速消除疫情风险点,全面防止疫情反弹,现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流行病学调查溯源工作
各地要充分认识到流行病学调查溯源的重要性,只有及时、规范、彻底做好流调溯源工作,才能抓早抓小、不漏一人,尽早、尽最大程度排查出密切接触者、密切接触者人密切接触者(以下简称密接的密接),才能更好、更全面地严格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,这是杜绝蔓延、阻断扩散的关键。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,加强值班值守,落实岗位责任,保持24小时运行状态,确保发生疫情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,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溯源,将密切接触者、密接的密接及时排查出来,及时隔离,及时检测,努力做到不因延误而发生传染,为果敢果断采取措施奠定坚实基础、明确发力靶点,坚决守住不发生疫情蔓延扩散的底线。
二、加强流行病学调查溯源能力建设
各地要成立并加强联合流调溯源专班力量,强化卫健、公安、通讯管理、社区、大中专院校等各方协作,“平战结合”组建流调队伍,科学配置专业结构,充实完善流行病学调查溯源队伍,市、县两级队伍在常态化下分别不少于50人、30人,在此基础上,要综合运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,加强演练“备战”,规范开展流调溯源。同时,加强后备力量贮备,做好增员准备,一旦发生疫情,支援力量要保证第一时间到位。另外,还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(街道办事处)、村委会(社区)的作用,动员其积极参与和配合,全面做好流调溯源和人员排查管控。
三、流调工作要做到快速严格准确
一是及时完成网络直报和转运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接到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后,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、2小时内将感染者转往定点收治医院。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,在2小时完成审核。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加会诊、复核等程序。
二是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。接到网络直报后,辖区疾控机构应立即启动流行病学调查,在24小时内完成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基本信息、发病与就诊、危险因素与暴露史、实验室检测等信息调查,填写个案调查表,结合感染者与他人的接触方式、接触频次和接触时长,精准完成接触人员的判定。
三是拓宽流调溯源思路。通过面对面流行病学调查、走访接诊医师、查阅病例、电话补充调查、大数据追踪、支付宝和微信交易记录、查阅录像等多种方式补充核实调查。调查时查人、查物、查环境相结合,详细询问患者发病前14天的流行病学史,精准掌握接触时间、方式、频次、地点、座位、当时的防护情况等信息,综合分析,初步推断可能的感染来源,并通过对人、环境和可疑物品采样检测,不断验证初步推断。迅速开展相关病例搜索,以尽早发现关联病例或聚集性疫情苗头,及时采取防控措施。
四、精准判定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
按照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(第七版)》,由报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县(区)疾控机构,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,科学、精准判定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。
密切接触者:一是明确时间点,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计算,或从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计算;二是与疑似病例、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近距离接触;三是未采取有效防护。对密切接触者要在24小时内完成个案的流行病学调查。
密接的密接:一是注意时间段,从密切接触者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首次接触开始,至该密切接触者被隔离管理之前;二是与密切接触者有共同居住生活、同一密闭环境工作、聚餐和娱乐等近距离接触;三是未采取有效防护。
重点观察对象:虽然不符合密接的密接判定原则,但根据疫情防控实际,为了尽最大可能防止疫情扩散,需要重点进行医学观察的人员。可比照密切接触者管控方式予以管控。
一般接触者:与疑似病例、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乘坐飞机、火车和轮船等同一交通工具、共同生活、学习、工作以及诊疗过程中有过接触,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。
五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
对排查出来的密切接触者、密接的密接、重点观察对象以及其他可疑人员,要在12个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点,及时开展核酸检测样本采集,24小时之内完成首次核酸检测。对于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一律实施“14+3+1”(集中隔离14天,期间3次检测核酸、1次抗体检测)和“7+1”(7天居家观察或集中隔离,期满1次核酸检测)医学观察措施。
各地要提前备足隔离房间,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的标准做好准备,市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区域内集中隔离房间,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的需要,全面实现“应隔尽隔、一人一间、集中隔离”。
六、省市疾控中心要发挥指导作用
省市疾控中心要发挥技术支撑作用,集中优势力量,组建工作专班,加强对基层流行病学调查溯源工作的指导、审核和督导。对流调报告信息不完整、数据不准确、逻辑不清晰的,要及时予以纠正、帮助和指导,对于流调进度缓慢、核酸检测滞后的,要及时提醒督促,全面提高流调工作的质量和效率。
七、强化信息沟通与报送
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,及时将流调溯源报告及排查管控情况逐级上报,并报同级疫情防控办。对省内跨地区的密切接触者、密接的密接,疫情发生地要第一时间向流入地通报协查;对跨省份的,第一时间报省疾控中心,由省疾控中心通报有关省份开展协查。各市、县收到外省直接推送的协查信息,也要及时将相关情况逐级报省疾控中心。
省疾控中心要将相关流调信息、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排查情况,第一时间报省卫健委疾控处,并于每日9时前,将前日0~24时的进展情况汇总整理后及时报送。特殊情况随报。
八、及时做好疫情形势分析研判
各地要激活疫情应急指挥体系,密切关注国内外及周边地区疫情形势,定时开展疫情形势分析研判,结合本地实际和防控需求,细化完善防控工作目标、方案和措施。对于已发生疫情地区,要果敢果断采取措施,迅速扑灭燃点,坚决防止形成聚集性、关联性、区域性疫情。对于尚未发生疫情的地区,要盯紧疫情输入风险点,精准排查危险因素,24小时排查到人头,全力阻断输入风险。
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1月27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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